老梅漁港位於新北市石門區,原係一船筏集散地,兩側均有水道蜿蜒入海,岩石海岸上覆蓋砂質,後線社區有一處為船筏建設之簡易遮蔽設施,既有曳船道上有設置防風(沙)牆,開口處有放置水泥車阻,漁港使用功能低落。之前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103 年 2 月 18 日之公告函,老梅漁港第二類漁港,主管機關為新北市政府。
因老梅漁港因港灣設施不足,使用率不高,加上漁村人口老化或轉業,以及船筏數減少的緣故,老梅漁港在沒有持續維護的情形下,已被砂所埋沒而恢復成自然海灘,現已清除漁港相關殘餘設施,配合石槽海岸公園規劃做整體性開發,也就說
老梅漁港已廢港。
一直以為老梅漁港至少還有一點漁港設施可憑弔,沒想到此行見證老梅漁港已成雲煙。